株洲市三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承诺事项
1.医院所有窗口、科室工作人员一律使用文明用语,杜绝言语粗暴。
2.通过办公室及各科室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3.患者出院30天内确保随访一次,进行健康教育并指导患者用药。
4.精神专科门诊独立一层并设单独的挂号、收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5.免费为患者提供纸笔、矮凳、饮用水等服务,免费为住院或特需患者提供轮椅等服务。
6.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展多途径的远程服务——远程会诊、远程疑难病例讨论、远程教学等。
7.加强护理力量,落实优质护理,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加强基础护理、护理风险管理和医学人文关怀。
8.建立多学科会诊制度,综合院内优势资源,为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更高水平服务。
9.对急诊危重症患者一律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尽最大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10.开通医院统一投诉接待电话(院办:22494837;院纪检监察室:22497156;总值班:18907418348),确保及时受理,件件有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