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二次磋商邀请
株洲市三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进行二次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预算:150000元
4、采购最高限价:150000元
5、耗材限价:1300元/套(此限价为本项目预算外计划,按临床实际使用需求采购,耗材套件可拆零供货,供应商须分项报价)
二、磋商项目内容与数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1 | 血液回收机采购项目 | 1 | 台 | 150000 | 150000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株洲市三医院招标办。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在株洲市三医院监审部审核并领取投标人获取文件确认函。
②凭确认函至招标办(4号楼3楼)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三医院心理卫生院区6号楼5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三医院心理卫生院区6号楼5楼。
5、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四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株洲市三医院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水文路150号
联 系 人:招标办:刘颖丽17711637333
刘盛平17352732078
监审部:曾雅丽13873356006
黄 凤13973332291
七、公告媒体
株洲市三医院官网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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