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光照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邀请
株洲市三医院光照治疗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院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三医院光照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3、采购数量:1套
4、采购最高限价:298000元
二、招标项目内容与数量
光照治疗系统一套,配置清单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元) | 备注 |
| 01 | 灯具 | 4台 | 298000 | 298000 |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人提供一间接好电线、墙面刷白、铺好地板的房屋,其余由中标人进行装修打造。中标人提供设备使用房间的室内布局打造服务,针对性地设计阳光沙滩、森林和草原风格的场地装修的能力,打造个性化的光照治疗环境。详情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 02 | 灯具配套控制器 | 4台 | |||
| 03 | 配套一体机电脑 | 1台 | |||
| 04 | 配套台车 | 1台 | |||
| 05 | 无线键鼠 | 1套 | |||
| 06 | 光照控制系统 | 1套 | |||
| 07 | 光照用户评估管理系统 | 1套 | |||
| 08 | 用于音频治疗的输出设备 | 1台 | |||
| 09 | 便携式生理参数监测设备 | 1 台 | |||
| 10 | 激光打印机 | 1套 | |||
| 11 | 舒适座椅 | 4张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株洲市三医院招标办。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株洲市三医院行政楼二楼监审部审核并领取投标人获取文件确认函。
②领取确认函至四号楼三楼招标办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株洲市三医院心理卫生院区6号楼5楼。
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株洲市三医院心理卫生院区6号楼5楼。
5、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招标邀请第四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株洲市三医院官网发布。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医院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办提出询问。
八、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株洲市三医院
(2)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水文路150号
(3)联系人:招标办:刘颖丽17711637333
刘盛平 17352732078
监审部:曾雅丽13873356006
黄凤1397333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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