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浏览株洲市三医院官方网站!
最新留言 | 微信公众号

医保患者:
您好!
感谢您对我院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在我院全面实施,现将相关医保政策与知识介绍如下:
一、 办理入院手续
1、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医保IC卡、本人身份证、住院通知单,到住院收费处交足住院押金后办理住院手续,将《医保手册》交住院科室统一保管。若24小时内未交《医保手册》及医保IC卡,视为自费病人处理。
2、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我院提供每日清单,并由参保人或家属签字。
二、 住院医疗待遇及自付项目
1、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最高限额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患者应遵守医保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标准》,超出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已明确诊断而患者自己要求重复检查的费用自付。
3、住院期间确需实施特殊检查和治疗,如彩超、CT、ECT、核磁共振、动态心电图等个人先自付30%,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先自付10%。
4、《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须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根据药品分类,自付比例分为5%、10%、20%、30%四档。
5、基本医疗床位费支付标准为:我院20元/床/日,超出部分由个人自付。
6、来我院住院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7、所有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700元)时完全自付;超过起付标准的,按医保政策办理。
8、分段自付比例:
|
在职 |
退休 |
0-8000元 |
个人自付12% |
个人自付8.4% |
8000-30000元 |
个人自付10% |
个人自付7% |
30000-60000元 |
个人自付7% |
个人自付4.9% |
60000-180000元 |
个人自付6% |
个人自付6% |
180000元以上 |
个人自付100% |
个人自付100% |
9、医保患者出院带药量:急性病不超过7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30天量,带药品种不超过4种。
10、出院结账时,凭结算清单,付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住院记账处负责将住院费用登记到《医保手册》上,并交给患者。患者优先用医保IC卡支付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用现金支付。
11、对急性肾盂肾炎、急性阑尾炎并穿孔(手术治疗)等38种疾病实行单病种包干结算,在职参保人员按包干费用标准的15%、退休人员按10%自付医疗费。
12、如病情严重,需转院转诊治疗者应遵循逐级转诊原则,由经治医生填写申请单,科室主任及主管院长同意,院医保科盖章后转往我市三级医院。
13、住院期间请勿外出和外宿,擅自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患者自己负责。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731-22494905
株洲市三医院医保科宣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联系方式
急救电话:0731-22490859 22497146 地址:株洲市向阳广场
电子邮箱:zzssanyiyuan@163.com 总值班电话:0731-22588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