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医院是一所市卫健委管辖的公立医院,现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疾病防治及基本医疗保健任务。我院精神卫生专科是株洲市医疗特色专科及株洲市财政投入第二批重点建设医学专科,2012年被评为湖南省重点专科。2016-2019连续四年在全市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先后获得“株洲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株洲市“十佳平安医院”等多项荣誉。
由于医院发展需要,现特向全社会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最低学历 |
备注 |
护理 |
3名 |
女 |
30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具有护士执业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此条件不做要求) |
注:1、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
2、本表要求“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或本数。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00)
2、报名地址: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行政楼2楼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22497158
三、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株洲市三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护士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测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四、测试的方式
1、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笔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能力分析、护理相关理论知识、业务能力等。
3、成绩: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进行折合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我院可根据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我院可根据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
七、薪酬福利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护理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株洲市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株三医政[2014]2号)执行。
株洲市三医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