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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人入院由门诊医生开住院通知单,由病人家属持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家属未到或陪同人员少时可由门急诊护理人员担负)。
2、危重抢救病人先住院,补办手续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
3、危重病人转入病房时必须有医生、护士陪送至病房。
4、有危重病人入院时,门急诊医生或护士应事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抢救准备工作。
5、危重症病人转入住院前,门急诊医生应与患者家属简单交代病情,谈清转入住院时可能发生的意外危险性,由家属在门诊病历上签字后方可转入住院。
6、病室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及时妥善安置病人,并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室情况和相关制度,病室不得无故拒收病人。
7、病人入院后由值班护士及时通知经治和值班医生进行诊治、抢救。
8、病人出院由经管医生和主治医生决定,经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9、病人出院前一天经管医生应写好出院记录并开出出院医嘱,并向病人交代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工作。
10、医生开出出院医嘱后,科室护理人员通知住院结算处,做好病人的结算工作,病人在住院期间未用完及贵重药品等,交病人带出院回当地医院继续使用或将贵重药品退至药房由住院结算处退款。
11、病人出院医嘱开出后,护士应及时整理病历,清理帐目,送至结算处,同时通知病人或陪人到住院结算处办理出院手续,并做好交班登记和其后料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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