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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通知

  • 分类:医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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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0-1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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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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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通知

    根据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将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

1、医学检验专业:检验科技师A246)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221015日,地点:株洲市医院三号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大门口户外旋转楼梯下去),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02210151430分之前到株洲市医院三号楼一楼候考,考生在14:30分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2.所有专业(含医学检验专业)面试护理临床医学财务、计算机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不含医学检验专业时间定于20221020日7:30分,地点: 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工娱疗室(6栋2楼)。

、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实际操作能力,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具体分为5个专业:

1)护理专业,包含2个岗位37精神科护士1(A247)、精神科护士2(A248)

2临床医学专业,包含6个岗位共21人:精神科医师1(A237)、精神科医师2A238)、内科医师(A240)、超声科医师(A242)、脑电图医师(A243)、中医康复理疗科医师(A245)

3医学检验专业,包含1个岗位共1人:检验科技师A246),该专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定于株洲市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检验师1A192岗位同时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第一条

4财务专业,包含1个岗位共3人:财会人员A249)。

5计算机专业,包含1个岗位共2人:信息管理人员A250)。

四、注意事项:

1. 防疫期间,考生必需提供符合院感防控的“居民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承诺书,并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佩戴口罩,严格服从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详见附件2)。

2.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参考)。

3.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0221020日7:30分之前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住院部工娱疗室候考,考生在7:30分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建议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4.考试期间,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后和其他随身物品一起放物品存放处统一保管,从签到至考试结束止,全程实行全封闭管理,不能与外界进行任何联系,请提前做好安排。

咨询电话:0731-22497158

监督电话:0731-22497199

 

附件:1.2022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2.2022年公开招聘面试和业务技能操作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20221013

 

 

 

 

 

 

 

 

 

 

 

 

 

 

 

附件1

2022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选调)单位

招聘(选调)岗位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备注

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王静琴

48021404308

 

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谢嘉梦

48021404409

 

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曾鹏

48021404102

 

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贺敏

48021404418

 

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高承铁

48021404311

 

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郭彩凤

48021404423

 

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刘媛

48021404405

 

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杨赵武

48021404516

 

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王平

48021404128

 

1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7精神科医师1

罗子奇

48021404711

 

1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刘欢

48021404309

 

1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陈玲窈

48021404109

 

1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吴宁姣

48021404315

 

1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吴攸

48021404507

 

1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吴振华

48021404521

 

1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38精神科医师2

龙曼

48021404223

 

1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0内科医师

刘学文

48021404225

 

1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0内科医师

王彩玉

48021404602

 

1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2超声科医师

唐蓉

61021405004

 

2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3脑电图医师

王文娟

48021404524

 

2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5中医康复理疗科医师

龙泉

65020107112

 

2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6检验科技师

陈艳云

47020106306

 

2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7精神科护士1

陈文韬

30021402403

 

2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7精神科护士1

蒋映林

30021403125

 

2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7精神科护士1

宾念台

30021401915

 

2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7精神科护士1

肖志明

30021402902

 

2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唐莉娜

30021403326

 

2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邓丹

30021403926

 

2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李满红

30021403407

 

3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汤伊玲

30021402919

 

3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刘伯艳

30021402424

 

3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胡平希

30021403722

 

3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胡伊洲

30021403622

 

3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陈双艳

30021403113

 

3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朱雪丽

30021403506

 

3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黄咪

30021403505

 

3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钟婷

30021402616

 

3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张娴静

30021402908

 

3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刘玉玲

30021403416

 

4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刘颖芝

30021403028

 

4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唐芳凝

30021402318

 

4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秦昕怡

30021403220

 

4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谭亚群

30021403411

 

4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肖莹

30021402505

 

4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李晶莹

30021402725

 

4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黄馨蕾

30021402221

 

4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宋贝

30021402727

 

4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谢施敏

30021403214

 

4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胡文静

30021402311

 

5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卢琳

30021403821

 

5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陈阳慧

30021402907

 

5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陈玲艳

30021403112

 

5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彭亚琴

30021402321

 

5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黄佩

30021403013

 

55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贺美玲

30021402518

 

56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龙水灵

30021402030

 

57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尹佳慧

30021403023

 

58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何美嘉

30021403519

 

59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8精神科护士2

李晓花

30021403604

 

60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9财会人员

陈颖娇

03021400624

 

61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9财会人员

金倩

03021401630

 

6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49财会人员

何燕婕

03021401618

 

63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50信息管理人员

曾鹏辉

34021405312

 

64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A250信息管理人员

袁杏

34021405303

 

 

 

附件2:

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

2022年公开招聘面试和业务技能操作考试

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于考前5天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

二、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续关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建议考生考前5天在湘且不离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从株洲地区以外(非高中低风险区)入市返市的,须提供入株后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三、外省考生入湘应认真查阅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要求(可通过关注“湖南疾控”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属地防疫部门等方式查阅),严格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健康码(包含核酸检测信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五、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

七、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侯考室参加本专业考试,考试将安排在本专业最后进行。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八、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

九、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株洲市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一)无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二)湖南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7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

(三)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

(四)考前10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考前7天内被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

(五)考前7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六)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能参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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